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滬深300指數收益率×55%+恒生指數收益率×15%+上證國債指數收益率×30%。
滬深300指數是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聯合編制,中證指數公司發布的反映中國A股市場整體走勢的指數。具有市場認可度高、代表性強、編制透明等特點。
恒生指數是由恒生指數服務有限公司編制,截至2018年6月,以香港股票市場中的50家上市公司股票作為成分股,以經調整的流通市值作為權數計算得到的加權平均股價指數,是目前反映香港股市走勢的最有影響力的股價指數。
上證國債指數是由中證指數公司編制并發布,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國債為樣本,按照發行量加權而成。具有良好的債券市場代表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或者指數編制單位停止計算編制該指數或更改指數名稱、或者證券市場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強或更科學客觀的業績比較基準適用于本基金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據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變更業績比較基準,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及時公告,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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