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為中債-0-2 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及其未來可能發生的變更。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中債-0-2 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收益率×95%+銀行活期存款利率 (稅后)×5%
中債-0-2 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隸屬于中債總指數族分類,該指數成份券包括在境內公開發行且上市流通的待償期 0 至 2 年(包含 2 年)的政策性金融債,可作為投資該類債券的業績基準和標的指數。具體而言,該指數的債券種類為政策性銀行債券,不包括二級資本債、次級債;債券剩余期限 0-2 年(包含 2 年);指數成份券原則上每個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日進行調整。
未來若出現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不包括因成份券價格波動等指數編制方法變動之外的因素致使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指數編制機構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當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更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基金合同終止。
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標的指數的編制及發布至解決方案確定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指數編制機構提供的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指數信息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維持基金投資運作。
若本基金標的指數發生變更,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相應調整,由基金管理人根據標的指數變更情形履行適當程序并進行公告。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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